若有修正案或變更案,是否一樣可走CIRB流程?
- 更新日期:2024-05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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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8年8月起,變更案/修正案納入CIRB機制管理,廠商需於系統申請CIRB變更案案號。若廠商決定變更案/修正案要各IRB獨立送審,則需至CIRB系統申請「結案」。一旦申請結案的案件,則不能再以CIRB主副審機制審查。
同一時間有兩個多中心第三期臨床試驗案,同樣的compound、參與試驗醫院一樣,、收案族群一樣,唯一比較不同的是兩案的比較藥品不一樣。這樣的情形是否有機會在同一時間送審時,由同一個主審醫院執行審查,以節省案件審查時間,讓主審審查委員能在同一時間同時審理兩件類似案件,能從同一個角度提出對兩件案子的審查意見,進而同時針對兩案作比較,讓流程更順暢。
可以於主審審查完成後,不送副審IRB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