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主審已審查完成,TFDA發文要求修改ICF,應如何處理?
- 更新日期:2024-05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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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成兩種情況回答:
- 若廠商完全依TFDA要求修正,沒有額外增加修改內容,則可以修正案方式送主審IRB,而副審IRB送件時,則需一併提供主審審查通過之ICF版本及TFDA要求修改後之版本。
- 若廠商不只依TFDA要求修正,亦有另外增加修改內容,則應先將主審原通過之版本送副審,副審通過後,再以修正案方式送修正版本之ICF。
同上,若主審已審查完成,廠商若修改protocol及ICF,應如何處理?
現有一案件已送台大IRB並且審查完成,現在另有5個site要送件,可否申請CIRB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