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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說明

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5-27
  • 點閱次數:740

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包含「特定疾病配方食品」及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」兩類產品審查。

一、申請者向食藥署食品組送件後,後續由查驗中心專案經理負責行政作業及專案管理,並組成內部審查團隊,根據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審查標準作業流程進行審查作業。

二、文件初審:查驗中心針對申請廠商檢附之申請文件,進行文件初審,檢視文件資料之齊全性、正確性、一致性,包括申請廠商資料、產品包裝標籤及說明書之內容及產品原料成分之食用安全性等。

三、審議小組會議:依案件審查需求召開會議。

四、結果判讀與彙整:由查驗中心根據產品檢驗及標籤包裝審查結果綜合評估後,彙整相關文件交由食藥署裁定案件准駁,後由衛生福利部核發許可證或駁回申請公文給廠商。

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審查作業流程簡示如下圖,詳細流程可參閱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(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查驗登記審查作業流程圖)。

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審查作業流程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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