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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醫藥科技評估組與業界之溝通會議(特材)(第2場)

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5-24
  • 點閱次數:714

對於健保已給付之特材品項,如果財務衝擊大於 3,000 萬,就會進行價量協議,收載後每兩年還要進行價量調查,就業界而言,即便不是進行 HTR,也已經對於「量」跟「價」的部分有進行控管;之後如果收載超過 1 年就可能會被擇定執行HTR,可能造成廠商的困擾。建議修改為收載超過 2 年才納入候選,除非像是國外提出新收載建議實證、臨床不當使用造成財務影響超出太多等情況,也讓公務預算可以花在刀口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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