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
Q8. 請問欲研發細胞治療製劑結合具有醫療器材屬性之結構材料時,以何種法規途徑管理?

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6-27
  • 點閱次數:737

細胞治療製劑結合具有醫療器材屬性之結構材料,原則上需視擬宣稱適應症之主要作用模式來判定。建議可備妥相關技術性資料,向主管機關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申請函詢。建議參考「複合性藥物判定要點」(105年1月21日部授食字第1041411228號)相關說明。

回頁首